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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黑龙江省委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关于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快建设绿色龙江的意见

来源:黑龙江日报  更新时间:2024-05-09  访问量:498

中共黑龙江省委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关于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快建设绿色龙江的意见

(2024年4月30日)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站在新的历史方位,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加快绿色龙江建设,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也是推进现代化强省建设的必由之路。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以来,我省坚定践行新发展理念,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发展方式加快转型,祖国北方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放眼全国区域大发展大格局,我省绿色发展优势尚未充分释放,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尚未根本缓解,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还不优,新旧动能转换不快,经济社会发展方式亟需加快转变。新征程上,要以“身在最北方、心向党中央”的政治忠诚感恩奋进、勇毅前行,坚定不移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加快把资源优势、生态优势、科研优势、产业优势、区位优势转化为发展的新动能新优势,奋力走出一条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新路子。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良好生态环境是黑龙江经济社会发展的宝贵资源,也是黑龙江振兴发展的优势所在”、“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建设绿色龙江,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黑龙江实践,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黑龙江期间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三届历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生产、生活、生态协调发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低碳转型,努力建设生态环境优美、绿色经济发达、生产生活低碳、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黑龙江。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突出节约集约、低碳循环,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加快转化生态优势为绿色发展优势。标准引领、创新驱动。坚持以标准创新、科技创新引领绿色发展,构建绿色低碳科技创新体系,加快生产力要素绿色化重塑,培育壮大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新质生产力。聚焦问题、补齐短板。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紧盯理念更新、结构调整、动力转换、科技创新、基础保障等领域薄弱环节,持续锻长板、补短板、强弱项。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坚持政府和市场双轮驱动,加强绿色发展宏观政策引导,运用市场机制促进发展要素流动整合,统筹推动经济增长、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

到2026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全省细颗粒物平均浓度达到26.5微克/立方米以下,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达到82.1%左右;生态本底优势更加稳固,森林覆盖率达到45.31%,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70%;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进一步完善,全省单位GDP能耗较2023年下降10%以上,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7%左右,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较2023年下降10%左右,绿色有机食品认证面积稳定在1亿亩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经营管理数字化普及率分别达到80%、70%和70%,低碳成为黑龙江振兴发展最鲜明的特质,绿色成为高质量发展最靓丽的底色。到2030年,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提升,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基本建立,生产生活方式全面绿色低碳转型,顺利实现碳达峰目标,绿色龙江建设目标基本实现。展望2035年,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全面形成,重点领域实现深度脱碳,二氧化碳排放量稳中有降,生态环境健康优美,全面建成现代化绿色龙江。

二、筑牢高质量发展绿色生态安全屏障,打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地

(一)构建绿色发展国土空间格局。加快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构筑以大小兴安岭、长白山为主的森林生态屏障,保护以黑龙江、松花江、嫩江、乌苏里江及临近重要湿地组成的水生态空间廊道,推动形成“三山四水两平原”和“一圈一团七轴带”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全面建立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源头防范结构性、布局性环境风险,严把能评关、环评关,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上马。

(二)巩固生态屏障绿色发展基底。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修复,实施大规模国土绿化,推进三北防护林六期、东北森林带生态保护和修复等重大工程,全面保护修复天然林,提高草原综合植被盖度和湿地生态质量。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构建以东北虎豹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有效保护陆地生态系统、珍贵濒危物种。分类有序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加快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

(三)健全完善现代黑龙江水网体系。逐步构建与现代化建设相适应的“两横四纵多枢”黑龙江水网布局,以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为绿色发展提供水利支撑。加强水资源跨流域跨区域科学配置和供水保障,系统推进重大引调水、大中型水库、现代化灌区工程建设,积极打造多源互补农村供水工程体系。健全水利防洪减灾基础设施网络,实施大江大河、主要支流、中小河流、重点涝区治理和蓄滞洪区提升工程。

(四)全面系统提升生态环境质量。突出精准、科学、依法治污,聚焦重点领域、区域、流域,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总抓手,深入实施松花江干支流综合整治、重污染天气治理、土壤污染源头管控等一批标志性战役和工程性举措,全面开展以监管执法雷霆行动、督察督政利剑行动为引领的“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七大行动”,全面提升绿水青山、蓝天沃土生态“颜值”。

(五)加快推进生态产品价值转换。拓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推进森林“水库、钱库、粮库、碳库”一体联动,加快把绿色资源转化为绿色生产力。深入开展生态产品价值评价,优化省级生态产品总值核算办法、生态产品目录清单。探索建立省级林业碳汇交易体系和省级生态产品交易中心。推动大兴安岭国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首批试点建设,加快伊春市、龙江森工集团省级试点建设。推进生态产品供需对接,加强“黑土优品”、“九珍十八品”等区域公用品牌建设。

三、突出科技创新驱动绿色发展,打造发展新质生产力实践地

(六)加快核心技术赋能绿色发展。加快绿色科技创新,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以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成果加速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围绕低碳能源、节能环保设备、电力装备等新质生产力领域,采取“揭榜挂帅”、“赛马”和定向委托等方式,加快部署一批科技计划项目,研制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重大装备、核心部件和可替代产品,全面提升新质生产力发展技术源头供给能力。

(七)体系化推进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聚焦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建立健全科技成果供给体系,畅通科研成果转化快车道。围绕人工智能、机器人、农机装备、商业航天、未来生物等绿色发展重点领域,强化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专项支持,到2026年全省年度转化科技成果达到700项。依托环大学大院大所创新创业生态圈、哈大齐自创区和佳木斯国家农高区等,构建新质生产力重点产业“核心孵化圈”。聚焦资源与环境、新能源与节能领域,加快培育一批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提升绿色发展产业活力。

(八)打造新质生产力发展创新平台。加强创新基础能力建设,打造国家级平台引领、省级平台覆盖的创新平台体系。依托陆相页岩油、水力发电设备等国家创新平台,聚焦电力装备、深地开发等方向开展前沿探索。建设一批绿色发展领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省级创新平台,培育产业创新战略力量。到2026年全省绿色科技创新平台达到70个以上。

(九)加强绿色低碳领域人才培养。完善产业创新人才培养体系,推动高校基础学科高水平培养基地、未来技术学院、现代产业学院和龙江工程师学院建设,深化产教融合和校企协作,积极培养和使用高技能人才、卓越工程师、大国工匠等产业紧缺人才。实施省级人才支持计划,培养和引进绿色发展领域科技人才。

四、推动产业绿色低碳发展,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

(十)加快推动传统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推动制造业绿色发展,优化调整传统产业结构、产品结构、用能结构、原料结构,推动产品设计和工艺流程再造,实施企业、园区、重点行业绿色改造,培育绿色供应链,打造绿色产业链。以设备更新带动传统产业升级,加快更新使用先进设备、绿色装备、智能装备。建好建强国家重型装备生产制造基地,建设装备制造业、汽车产业、绿色食品产业等绿色产业集群。到2026年传统产业绿色化水平持续提升,建成绿色工厂500家、零碳工厂10家。

(十一)加快推动新兴产业绿色低碳高起点发展。坚持把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经济增长点的重要途径,以数字经济、生物经济、冰雪经济、创意设计等产业引领绿色低碳发展,加快推进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打造高效生态绿色产业集群。推进产业数字化智能化同绿色化深度融合,壮大新材料、航空航天、先进制造等绿色产业规模,建设以绿色制造业为支撑的大飞机、核电、军工、电子信息等战略备份基地,建设绿色智算中心、数据中心,促进低空经济绿色发展,打造经济增长新引擎。

(十二)加快推动绿色低碳领域未来产业布局。坚持新质生产力本身就是绿色生产力,以前瞻性科技创新应用培育发展未来产业,超前布局深空、深海、深地、未来生物、人工智能等未来产业新赛道。围绕“双碳”目标,加快布局低成本可再生能源制氢、高性能储能、中深层地热能、低成本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未来产业,培育低碳零碳负碳技术和场景创新共同驱动的未来产业集群。优化布局哈尔滨、齐齐哈尔、大庆未来产业先导区,做大做强哈尔滨航天高端装备未来产业科技园,打造未来产业创新和孵化高地。

(十三)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农业发展。坚持以科技农业、绿色农业、质量农业、品牌农业为引领,实施黑土地保护工程和生物育种工程,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开展盐碱地综合治理试点建设,确保黑土耕地数量不减、质量巩固提升。推进农业资源利用集约化、投入品减量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发展生态化,建设绿色低碳循环农业经济体系。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省、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加快大型大马力高端智能农机和大载荷农业无人机等装备研发制造推广应用,强化“黑土优品”标准引领,扩大绿色有机食品产业规模。

(十四)加快推动绿色低碳服务业提质增效。促进绿色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提高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质量,加快研发设计、检验检测认证、商务法律咨询、信息技术服务等业态绿色转型,积极发展平台经济、共享经济、数字金融和金融科技等新模式新业态,构筑优质高效的绿色制造服务体系。推进养老托育、家政服务、体育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向绿色高品质升级。持续推进节能、节水、节地、节矿、节材,对生产力要素绿色化重塑。

(十五)加快推动绿色低碳文化旅游产业升级。坚持把发展特色文化旅游作为践行绿色低碳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先行产业,优化旅游产品供给和产业布局,促进文旅产业与良好生态有机结合、绿色发展。把发展冰雪经济作为新增长点,推动冰雪旅游“以新提质、以质催新”,促进旅游业与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冰雪旅游“出圈”效应向经济社会各领域延伸。依托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培育“四季冰雪”新业态,建设哈尔滨智能高新冰雪装备器材研发制造产业园、齐齐哈尔冰雪运动器材研发制造产业园等冰雪装备产业园区。大力弘扬东北抗联精神、大庆精神(铁人精神)、北大荒精神,深入挖掘黑龙江红色文化、边疆文化、冰雪文化、民族文化等特色文化资源,用市场化手段运营好管理好文化遗产,加快提升文化旅游产业层级。加快建成世界级冰雪旅游度假胜地、全国夏季避暑旅游引领区、中俄文旅交流合作示范区、中国生态康养旅游体验区。

五、发展壮大绿色能源产业,推动能源结构转型升级

(十六)加快建设绿色安全新型能源供给体系。以更大力度推动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加快风电、太阳能发电大规模开发,布局建设哈大齐新能源产业带和东部地区新能源产业集群,集中打造5个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实施“氢绿龙江”行动,谋划推进齐齐哈尔、佳木斯、大庆、双鸭山、七台河、绥化等离网制氢项目,加快建设风光储氢氨醇一体化基地。因地制宜发展生物天然气等生物质能和地热能,扩大新能源非电直接利用规模。发挥国家光伏、储能实证实验平台等研发平台作用,开展能源关键技术装备自主研发和科技攻关。建设全国重要的“风光水火核储”绿色能源装备全产业链制造基地,到2026年全省能源装备制造全产业链产值达到700亿元。

(十七)加快建设绿色安全能源开发利用体系。促进煤炭产业优化升级和转型发展,推进煤矿智能化、绿色化、安全化“三化”深度融合,建设绿色智能矿山。综合开发利用煤系共伴生资源,争取2026年煤层气利用量达到1.2亿立方米以上。推动油气勘探开发与新能源融合发展,推进大庆页岩油绿色低碳勘探开发,大幅减少大庆油田油气开采全产业链碳足迹。推动煤电由基础保障性电源向系统调节性电源转型,加快清洁高效先进节能煤电建设,全面实施现有煤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供热改造、灵活性改造“三改联动”。

(十八)加快建设绿色安全新型电力体系。推进电网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和智能微电网建设,提高电网对清洁能源的接纳、配置和调控能力。优化电网布局,推进大兴安岭500千伏输变电等电网工程和沿边电网建设,加快500千伏新能源汇集站建设。积极推进东北松辽清洁能源基地送电华北工程,加快论证黑龙江东部特高压外送通道。加快推进尚志、伊春五星抽水蓄能电站和肇东独立共享储能、宝清压缩空气储能等新型储能电站建设。优化电网调度运行机制,建设多层次智能化新型调度运行体系。有序推进新能源产消一体化试点等项目建设,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提高可再生能源消纳利用水平。加大电力设备更新力度,推进老旧煤电机组和风电机组以旧换新。

(十九)加快建设绿色安全能源消费体系。严格落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推动能耗双控转向碳排放双控,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用好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控制政策,推进全省能耗强度持续下降。加快构建适应寒地特点的充电基础设施网络体系,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探索新能源供暖模式,有序推广电储热、地热能、生物质、工业余热等新型供暖方式。

六、加快构建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打造支撑服务高质量发展绿色交通枢纽

(二十)建设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加快建设综合立体绿色交通网,统筹实施铁路、公路、机场、货运枢纽等工程项目,加速提升通行流转效率。加快推进沿边铁路建设,促进边境地区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和旅游资源开发。深化绿色公路建设,到2026年全省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废旧沥青混合料利用率稳定控制在95%和85%。加强岸电基础设施建设和港口污染防治,在港口规划范围内,在营非危码头岸电、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覆盖率保持在100%。

(二十一)调整优化交通运输结构。不断提高运输组织效率和综合能效,推动多式联运发展,推进多式联运示范工程、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建设,到2026年实现“公转铁”运量3000万吨、“公转水”运量40万吨。构建绿色出行体系,推动交通枢纽实现“零换乘”,到2026年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上城市绿色出行比例达到70%以上。

(二十二)构建绿色高效交通运输体系。推动铁路装备技术创新和绿色发展,加快更新老旧型铁路内燃机。加强电动、氢能等绿色航空装备产业化能力建设,鼓励更新机场10年以上柴油车辆及相关设备。加快淘汰老旧交通运输工具,推进城市公交车更新替代,支持氢能源、甲醇公交车等绿色能源车辆示范应用,推动新能源动力船舶发展,到2026年营运车辆、营运船舶单位运输周转量二氧化碳排放较2023年分别下降5%、3.5%。

七、提高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质量,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绿色家园

(二十三)拓宽城市绿美生态空间。实施城市园林绿化提升专项行动,增加城市绿量。全面推行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积极推进污水管网新建改造,持续提升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效能。到2026年全省城市万人拥有绿道长度达到1公里以上,地级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0%以上。

(二十四)推动绿色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打造信息化、智能化市政基础设施,加快推进哈尔滨供热主干管网互联互通、互为备用。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对超过使用年限、材质落后等供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推动供水管网分区计量,推进智慧化运行管理,到2026年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稳定控制在9%。推动市政照明节能改造,鼓励支持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道路照明改造建设。

(二十五)建设高品质绿色建筑。统筹市场需求与绿色生活创建,加快推进“好房子”建设,鼓励新建居住建筑采用超低能耗建筑技术、进行全装修交付,鼓励推广装配化装修。全面深化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新建政府投资公共建筑按超低能耗标准建设。持续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稳步实施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鼓励开展超低能耗节能改造。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到2026年新增超低能耗建筑65万平方米以上。

(二十六)全过程实施工程绿色建设。稳步推进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拓展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扩大智能建造试点城市范围。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提高预制构件和部品部件通用性。推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健全完善建筑垃圾分类、计量制度,引导企业就地处置利用建筑垃圾。积极推进公共建筑分区计量供热,实施供热计量收费试点,鼓励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进行综合节能改造,优先推动机关、学校等公共机构实施合同能源管理。到2025年年底实现新建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排放量每万平方米不高于300吨、装配式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排放量每万平方米不高于200吨,到2026年全省智慧供热覆盖面积达到3亿平方米。

(二十七)打造宜居乡村和美绿美家园。深入开展“百村精品、千村示范、万村创建”行动,分类有序推进村庄规划建设管理。聚焦解决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加快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提升、村庄绿化美化,持续整治农村人居环境。引导农户应用新型节能技术、绿色建材,提升农房绿色低碳建造水平。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到2026年实现95%以上村庄保持干净整洁有序。

八、积极倡导绿色生活理念,推动形成简约适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二十八)树牢绿色生活理念。深化全社会生态文明理念宣传教育,将绿色低碳发展理念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培养生态道德和行为习惯,形成文明健康生活风尚。广泛开展全民绿色行动,推动绿色出行、节水节电、“光盘行动”,大力倡导使用可降解制品,减少塑料等一次性制品消费,逐步实现商品包装绿色化、减量化和循环化。推动节地葬、生态葬等绿色殡葬,推行网络祭扫、集体公祭等绿色祭扫方式。

(二十九)加快健全回收循环利用体系。完善废旧产品设备、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加快建设覆盖县、乡、村的回收网络,支持建设一批绿色分拣中心,大力支持二手商品流通交易,到2026年力争年度二手车交易量达到75万辆,废旧家电拆解量达到226万台。有序推动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床等传统设备再制造,鼓励有条件的生产企业加快建立逆向物流回收体系。深入推进齐齐哈尔、大庆、鸡西、七台河国家级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建设,加快推进哈尔滨国家级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重点城市建设。

(三十)积极扩大绿色消费。抢抓消费品以旧换新机遇,优先支持需求迫切、拉动比大、购置成本较高的大宗耐用消费品报废更新,推动汽车、家电、家装等以旧换新。落实国家绿色产品采购政策,确保节能节水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规模达到90%以上。建立绿色消费激励机制,推进绿色产品认证、标识体系建设,推广环境标志产品、有机产品等绿色产品,积极引导消费者购买节能节水、环保低碳产品。到2025年绿色消费方式普遍推行,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消费体系初步形成。

九、加快绿色发展支撑能力建设,科学构建和完善绿色服务保障体系

(三十一)坚持绿色发展标准引领。推动落实节能降碳、环保、安全、循环利用等相关标准,严格执行火电、煤化工、焦炭等行业能耗限额、产品设备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落实风力发电机、光伏设备及产品升级与退役等标准,不断增强经济高质量发展动能。研制绿色、低碳、节能等标准,健全绿色产品质量分级规则和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三十二)加强绿色发展法治建设。推进生态环境、资源能源等领域法规制定修订,完善污染治理、绿色发展等方面法规制度。落实公益诉讼制度,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严格执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协同合作,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深入推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严格落实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三十三)强化绿色发展政策支持。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超长期国债等资金,支持设备更新、产业转型升级、环境基础设施等领域重大项目建设。用好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合同能源管理等领域减免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优惠政策。完善节能节水、污水垃圾处理等重点领域价格形成机制,落实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制度及污水垃圾处理收费政策。

(三十四)完善绿色发展市场机制。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推进碳排放权、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市场化交易,支持出让、转让、抵押、入股等市场交易行为。完善促进绿电消费的激励约束机制,落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支持可再生能源企业开展绿色电力认证,鼓励发用电企业参与绿电交易。

(三十五)深化绿色发展开放合作。围绕构筑我国向北开放新高地,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积极参与“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深化绿色基础设施、绿色能源、绿色贸易、绿色低碳技术等领域国际合作,开展中俄跨界水体水质监测。推进黑瞎子岛中俄国际合作示范区绿色低碳发展,建设“零碳岛”。加强区域合作,深化东北地区协同发展,深度挖掘龙粤、深哈等对口合作潜力,打造深哈产业园对口合作样板、绿色发展样板。

建设绿色龙江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建立省负总责、市县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定期研究绿色龙江建设工作,及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重大改革举措和经验做法,不断丰富绿色发展新模式。各级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主流新闻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向全社会普及绿色低碳理念,讲好绿色发展故事,为绿色龙江建设营造良好氛围。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要发挥牵头部门作用,省直各有关部门要研究制定分领域行动计划,将各项重点任务纳入“四个体系”闭环工作落实机制,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取得实效。重要情况及时向省委、省政府请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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