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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全省智慧企业建设创新实践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1-04-01  访问量:2845

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智慧企业建设,推动企业加快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按照中国企业联合会的统一安排和部署,省企业联合会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全省智慧企业建设创新实践案例(简称“实践案例”)征集活动,具体如下:

     一、征集方向

      2021年实践案例征集方向主要包括:

      (一)智慧业务类

      企业根据所处行业特点,围绕业务、产品或服务全生命周期开展的数字化、智能化创新实践,如智能制造、智慧能源、智能采掘、智慧农业、智能交通、智慧零售、智慧医疗、智慧教育、智慧物流、智慧金融等。

      (二)智慧管理类

      企业在集团管控、研发设计、生产管理、供应链管理、销售管理、产业链协同、远程办公、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风险管理等经营管理方面开展的智能化、智慧化创新实践。

      (三)智能装备/智能产品类

      企业应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对原有装备、产品开展的智能化改造,以及研发设计的新一代智能产品、智能装备。

      (四)新型数字基础设施类

      企业面向5G网络、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领域开展的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五)咨询服务与解决方案类

      各类服务商围绕推进智慧企业建设开展的咨询服务创新实践,包括开发设计的装备、软件、系统集成和解决方案等。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为在黑龙江省域内注册的企业及其下属机构,不受行业、所有制、规模限制。

      (二)申报的实践案例已在企业实施满一年以上,且运行状况良好。

      (三)申报企业遵纪守法,近三年来在工商、税务、银行、海关等部门无不良行为记录,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良好;申报的实践案例内容符合国家环保、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三、申报要求

      (一)实行自愿申报原则。各市地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全省性行业协会,黑龙江100强企业和省企业联合会副会长单位负责择优推荐。各推荐单位要广泛发动本地区、本行业、本集团的企业积极申报,推荐中要突出案例的创新性、实践性、效益性和示范性。

      (二)案例内容以案例报告形式反映(具体要求参见附件2),并按申报书规定表式和要求(具体要求参见附件1)进行推荐、报送。请申报单位认真填写申报书、撰写案例报告,于2021年7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申报书和案例报告)一式一份和复制电子版材料(word版)的U盘报送或快递至我会,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word版材料不超过20M,如提供视频材料不超过100M)。申报单位要对所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我会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根据案例实施时间、技术先进性、行业影响力、实施成效等,将本届案例分为创新标杆和优秀案例两个类别进行发布。如有必要,将到申报单位实地调研核实。评审结果将在网上公示,正式发布。我会将对入选案例进行修改编辑并组织宣传推广,供广大企业和社会各界参考借鉴,并择优推荐申报全国智慧企业建设创新实践案例。

      (四)在实践案例申报、推荐和评审过程中,不得增加申报单位负担,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申报单位索派费用。

      (五)全省智慧企业建设创新实践案例的征集、发布和宣传推广工作由省企业联合会信息中心负责。

      联 系 人:陈靖涵、王强

      电    话:0451-82306051、82876949

      电子邮箱:xxzx0214@163.com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99-9号辰能大厦13层

      附件:1.2021年黑龙江省智慧企业建设创新实践案例申报书

                2.2021年黑龙江省智慧企业建设创新实践案例报告编写说明



黑龙江省企业联合会

2021年3月31日

 

下载:2021年全省智慧企业建设创新实践案例征集文件

          2021年黑龙江省智慧企业建设创新实践案例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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